江苏:明起暂停实施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
2025-09-28 09:48 星期日
财联社
江苏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于2025年9月28日24:00暂停实施。

财联社9月28日讯,江苏省商务厅调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于2025年9月28日24:00暂停实施。2025年1月1日至9月28日间取得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符合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申报条件的消费者(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须在2025年10月20日24:00前通过“苏新消费江苏消费品以旧换新平台”微信小程序或“苏服办”APP汽车置换更新应用提交完整的申报资料,逾期不再受理新的补贴申请。已按期提交申请的消费者,需通过汽车置换更新平台及时关注审核进度。需修改补正申请资料的,须于2025年10月31日24:00前完成提交,逾期未按要求完成申请材料修改或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此外,对汽车报废更新实施限额管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自2025年9月29日 0:00起实行“先领取资格,再申报补贴”的方式组织实施(以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具体实施办法及资格领取方式另行通知。2025年9月28日前取得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消费者(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可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微信小程序,按调整前政策正常提交受理。

关于调整江苏省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公告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中“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实行限额管理、资格调控”相关要求,经商省有关部门同意,现对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调整如下:

一、暂停实施汽车置换更新政策

(一)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于2025年9月28日24:00暂停实施。

(二)2025年1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9月28日间取得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符合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申报条件的消费者(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须在2025年10月20日24:00前通过“苏新消费江苏消费品以旧换新平台”微信小程序或“苏服办”APP汽车置换更新应用提交完整的申报资料,逾期不再受理新的补贴申请。

(三)已按期提交申请的消费者,需通过汽车置换更新平台及时关注审核进度。需修改补正申请资料的,须于2025年10月31日24:00前完成提交,逾期未按要求完成申请材料修改或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二、对汽车报废更新实施限额管理

(一)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自2025年9月29日0:00起实行“先领取资格,再申报补贴”的方式组织实施(以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具体实施办法及资格领取方式另行通知。

(二)2025年9月28日前取得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消费者(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可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微信小程序,按调整前政策正常提交受理。

特此公告。

江苏省商务厅

2025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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