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0月11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进出口银行纪检监察组、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进出口银行纪检监察组、湖北省襄阳市监委联合对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吴少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吴少华身为国有金融机构党员领导干部,目无党纪国法,利用职权在信贷项目中以贷谋私,搞“逃逸式”辞职,通过接受金融票据、他人代持股权等形式搞“期权式”腐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吴少华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襄阳市监委研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