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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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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首付、公积金,各地方各银行关于房贷最新政策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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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5:36
【央行杨虹:截至7月末不含个人住房贷款的全国住房消费贷款余额21.04万亿元 同比增长5.34%】
财联社9月17日电,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市场司负责人杨虹17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截至7月末,不含个人住房贷款的全国住房消费贷款余额21.04万亿元,比年初新增了346亿元,同比增长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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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23:39 来自 第一财经
【深圳多家银行启动房贷利率调整 二套房100万贷款30年少还8万元】
财联社9月12日电,9月5日深圳出台楼市新政后,9月12日多家银行开始具体出台落地细则。记者不完全梳理,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建设银行深圳分行、浦发银行深圳分行、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等12家银行机构9月12日相继发布公告。公告表示,即日起,依据最新政策,将不再区分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此前深圳首套房和二套房的利率定价公式分别为LPR-45BP和LPR-5BP。根据此次政策,二套房贷新发利率较之前降低40个基点。据此简单计算,按照100万贷款本金、30年期等额本息的方式计算,房贷总还款成本将减少近8万元、月供额将减少约220元。 (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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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2:20
【河南出台12条楼市新政支持住房消费】
财联社9月12日电,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共河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住房消费的若干措施》,重点围绕加大购房补贴力度、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合理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等12个方面推出一揽子举措。《若干措施》提出,加大购房补贴力度。各地对2025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和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可给予购房补贴等政策支持。已出台的各类补贴政策可根据需要延续到2025年底,并可进一步延长。同时,已购买商品住房并实际入住的家庭凭网签备案合同,可享受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免试就近入学等基本公共服务;在当地已有一套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再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可认定为首套住房,金融机构按相应政策执行。《若干措施》还优化了住房公积金政策。在合理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方面,各地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可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再上浮10%,最高贷款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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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23:10
【深圳出台楼市新政:除福田南山外,深圳8区进一步放松住房限购政策】
财联社9月5日电,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9月5日晚发布通知,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一、分区优化调整居民购买商品住房政策
(一)符合本市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包括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罗湖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不限套数。
(二)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罗湖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限购2套。
(三)在盐田区、大鹏新区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四)成年单身人士按照居民家庭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二、分区优化调整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政策
企事业单位可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解决员工住房等需求。其中,在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需同时满足设立年限满1年、在本市累计缴纳税款金额达100万元人民币、员工人数10名及以上条件;在本市其他区域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三、优化调整个人住房信贷政策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深圳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要求和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在利率定价机制安排方面不再区分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合理确定每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本通知自2025年9月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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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9:45
【上海房贷新政落地首日:存量客户可线上申请调整 部分二套利率降9BP】
财联社9月1日电,上海房贷利率新一轮调整9月1日正式落地。记者从多家银行获悉,存量房贷客户可通过线上渠道申请加点调整,部分客户已在当天完成操作,利率水平同步下降。此次调整的核心在于“首套、二套统一定价”和“存量利率常态化调整”,也是“8·25”房贷新政落地的重要内容之一。一位上海房贷客户向记者表示,当天,他通过银行手机APP完成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操作,将原本的二套房贷利率从3.45%(LPR-5BP)下调至3.36%(LPR-14BP),降幅约为9BP(基点)。多家银行人士对记者表示,政策落地首日,线上申请数量明显增加,后台处理量集中上升,部分客户或需等到次日才能完成批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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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 19:45 来自 21财经
【上海多家银行房贷利率细则落地 新增二套房贷利率最低3.09%】
财联社8月29日电,继8月25日上海市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后,多家银行上海市分行刚刚出台了优化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细则。8月29日晚间,已有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光大银行、北京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等多家银行上海市分行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各家银行《公告》内容一致。对于上海二套房业主来说,如果在9月1日以后申请房贷,最低利率有望达到3.09%,与首套房房贷利率保持一致。而存量房贷利率为3.45%的二套房贷款可申请降低房贷利率至3.36%。 (21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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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6:16 来自 财联社
央行上海总部:上海商贷利率不再区分首套和二套住房
①央行上海总部调整上海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不再区分首套和二套住房。
②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将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新政策,规范市场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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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5:58
【央行上海总部:对上海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进行调整】
财联社8月25日电,央行上海总部发布通知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规定以及上海市政府调控要求,现对上海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进行调整,有关事宜具体如下:一、在利率定价机制安排方面,上海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再区分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二、根据上海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及上海市政府调控要求,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落实工作,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四、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咨询服务,依法合规保障借款人合同权利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有关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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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3:26 来自 第一财经
【新政下上海二套房利率可明显降低 非差异化地区商贷200万每月减少439元】
财联社8月25日电,上海房贷利率不再区分首套和二套,有助于释放更多改善需求。以商贷200万元、贷30年计算,首套月供8486元,二套差异化地区为8704元,非差异化地区为8925元。按最新政策,二套房的利率可以明显降低,非差异化地区每月可以减少439元。以往降LPR月供减少只有几十元,而这种方式力度大,得到的实惠在体感会相当明显。 (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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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2:33
【上海出台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
财联社8月25日电,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25〕4号),将自2025年8月26日起施行。
一、提高绿色建筑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通知》明确,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符合规定的二星级及以上新建绿色建筑住房,给予最高贷款额度上浮的支持,上浮比例为15%。如同时符合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条件的,上浮比例可叠加计算,即最高贷款额度上浮35%。
该政策实施后,公积金缴存人购买经核实认定的二星级及以上新建绿色建筑,首套住房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可由160万元提高至184万元;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可由130万元提高至149.5万元;如同时符合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192万元提高至216万元。
二、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通知》明确,购买已纳入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平台管理的新建预售商品住房(2024年1月1日后取得预售许可证),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等生效中提取业务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根据该政策,购房人在完成《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备案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大产证)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不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提取资金直接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纳入预售房款监管。如发生购房合同撤销、解除或确认无效等情况,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3个工作日内将住房公积金提取资金本金退回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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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1:56
【上海:利率定价机制安排方面不再区分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
财联社8月25日电,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六部门8月25日联合印发《关于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包括调减住房限购、优化住房公积金、优化个人住房信贷以及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等政策。《通知》自2025年8月26日起施行。
为减轻居民购房利息负担,《通知》明确优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要求和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在利率定价机制安排方面不再区分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合理确定每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关于住房贷款相关业务,可向经办银行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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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1:56
【上海: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财联社8月25日电,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六部门8月25日联合印发《关于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包括调减住房限购、优化住房公积金、优化个人住房信贷以及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等政策。《通知》自2025年8月26日起施行。
为加大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通知》规定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一是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对缴存人购买二星级及以上新建绿色建筑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5%。首套最高贷款额度从160万元提高至184万元,多子女家庭首套上浮比例可叠加计算,从192万元提高至216万元;二套最高贷款额度从130万元提高至149.5万元。二是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对缴存人购买我市新建预售商品住房的,可以按规定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三是支持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对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不影响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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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7:26
【广州印发“商转公贷款”办理指引】
财联社8月20日电,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广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暂行),申请广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除符合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外,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原商业贷款的住房属于借款人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不含公积金组合贷款、贴息贷款及非购房用途的房屋抵押贷款),且该商业贷款银行为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贷款尚未结清。(二)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原商业贷款已放款3年以上。(三)申请人是原商业贷款借款人,且是贷款房屋的产权人;申请商转公贷款时,贷款房屋不存在除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以外的产权人。(四)贷款房屋已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五)贷款房屋未设立除原商业贷款以外的抵押登记,不存在查封、保全、设立居住权等任何权利限制情形。(六)申请商转公贷款时,贷款房屋是产权人家庭在本市的唯一住房。(七)原商业贷款在申请前12个月内没有逾期记录。(八)在广州市开户并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0个月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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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23:51 来自 中国证券报
【剑指房贷返点 银行业“反内卷”】
财联社8月14日电,近期,上海、广东、浙江、安徽等地的金融监管局、银行业协会提出“反内卷”相关举措,剑指“房贷返点、车贷返佣、变相贴息”等行业现象,呼吁辖内银行机构跳出低水平价格战,告别“赔本赚吆喝”,采取差异化竞争策略,推动银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在房贷返点、房贷返佣等方面,不同地区、不同银行以及不同时点的返点比例均有差异。8月,记者收到的房贷返点报价从“千三”到“千六”不等,涉及银行包括国有行、城商行等。对此,多地金融监管部门与银行业协会将其作为整治银行“反内卷”竞争的重要内容。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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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11:35
【天津市推出购存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新举措】
财联社8月13日电,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推出购存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便民服务新举措,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及配偶可一次性申请提取购房合同签订当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支付首付款。购房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统称“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通过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按揭贷款购买存量房屋;2.申请人购买存量房屋时,在承办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的商业银行(简称“托管银行”)办理资金托管服务;3.托管银行已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相关业务联网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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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11:13
【合肥:8月20日起可办理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财联社8月13日电,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放宽“商转公”业务办理年限的通告,截至2025年7月末全市(含省直分中心)个贷率为86.73%,市中心为90.64%。鉴于“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情况,结合当前资金状况,经研究决定,2025年8月20日起,可办理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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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9:06
【北京: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
财联社8月8日电,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自2025年8月9日起施行。落实《北京市深化改革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通知》明确,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目前,缴存职工购买本市新建住房且已签订购房合同的,可通过提供网签合同编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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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00:02
财联社8月8日电,据房地美,美国上周30年期按揭贷款/抵押贷款利率6.63%,创4月份以来新低,前值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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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1:42
【哈尔滨:提高“以旧换新”购房家庭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
财联社7月30日电,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下发通知,为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提高购房消费能力,经2025年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决定,提高“以旧换新”购房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适用范围为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出售自有住房并在一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缴存职工家庭,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限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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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 17:56
【沈阳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财联社7月29日电,据“沈阳发布”,根据沈阳市2024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统计数据,按照有关规定,沈阳市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95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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