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0月9日电,据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消息,《〈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的补充规定》已印发,将于10月10日起实施。《补充规定》提出,阳台、飘窗以及各类形式的入户花园、空中花园、露台、退台、设备平台、空调板、构造板、结构板、抗震板、开敞式电梯前室、外廊、空腔、镂空、花池等房屋附属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该项目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30%。此前的新规中则提出:“每套住宅飘窗、阳台以及非公共活动空间(包含但不限于各类形式的入户花园、空中花园、露台、退台、设备平台、空调板、构造板、抗震板等)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该套住宅套型建筑面积的20%。”